歐盟出手禁AI裸照|香港台灣呢?
「我沒有拍過那些照片,但它們已經在網上流傳了。」
這句話,是無數AI深偽受害者的共同心聲。而就在本週,歐盟終於達成一項歷史性協議——正式禁止性化的AI深偽內容。聽起來像是遲來的正義,但問題是:這條法律,管得到香港和台灣嗎?
答案是:管不到。
歐盟做了什麼?為什麼現在才做?
歐盟這次的協議,核心是將「未經同意生成的性化深偽內容」明確列為違法。這意味著,任何人用AI把別人的臉合成到裸體或性行為影像上,不再只是灰色地帶,而是明確的犯罪行為。
為什麼是現在?因為技術已經失控了。
過去一年,開源AI圖像模型大量湧現。以Hugging Face平台為例,帶有「uncensored」(無審查)標籤的圖像生成模型下載量動輒突破百萬次。其中一個名為「Qwen-Image-2.1-Uncensored」的模型,selhe單週下載量就超過115萬次。這些工具讓任何人都能在幾秒鐘內,用一張普通的社交媒體照片,生成極度逼真的偽造裸照。
技術門檻已經降到零。而法律,還停留在上個世紀。
矽谷的雙重標準:一邊抗議失業,一邊製造武器
更有意思的是,就在歐盟出手的同時,矽谷正在上演另一場戲。
根據多家外媒報導,包括Uber、GitLab在內的至少17家公司,已經公開表示正在進行「AI相關裁員」。微軟更直接宣布裁員4,800人,理由是「AI正在改變工作的方式」。而Meta執行長祖克柏曾提出的「用AI取代員工」計劃,最終以失敗收場——但傷害已經造成。
矽谷工程師們開始走上街頭,抗議AI對就業和人類的威脅。但與此同時,他們親手打造的開源模型,正被用來生成未經同意的性化內容。
這不是諷刺,這是結構性問題。
當科技公司一邊喊著「AI會毀滅人類」,一邊把最強大的圖像生成工具開源釋出,他們其實是在說:「風險我們知道,但責任不在我們。」
香港和台灣的受害者,能靠什麼?
回到最現實的問題:如果我是香港或台灣的受害者,我能做什麼?
答案是:幾乎什麼都不能做。
香港目前沒有專門針對AI深偽的刑事法例。現有的《刑事罪行條例》中關於「不誠實使用電腦」的條文,能否適用於AI生成內容,法律界仍有極大爭議。台灣方面,《刑法》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或許可以援引,但舉證難度極高——你如何證明那張照片是偽造的?如何追蹤生成者?如何要求平台下架?
更殘酷的是,即使你報警,警方可能連「AI深偽」是什麼都搞不清楚。
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雖然曾就deepfake發出指引,但那只是「指引」,沒有法律約束力。台灣的數位發展部至今仍未提出針對性的立法草案。
換句話說,當歐盟已經開始執法,香港和台灣的受害者,仍然只能在網上自己搜尋「如何移除Deepfake照片」。
中國法院的判決,給了另一個答案
有趣的是,中國大陸在這方面反而走得更前。
根據報導,中國法院近期裁定:僱主不能僅僅因為AI取代了工作就解僱員工。 這是全球首例明確將「AI替代」與「合法裁員」脫鉤的判決。雖然這與深偽內容無直接關係,但它傳遞了一個重要訊號:法律可以,也應該,對AI的濫用劃出紅線。
而美國,沒有這樣的保護。
這形成了一個詭異的對比:歐盟禁深偽,中國禁AI裁員,而香港和台灣,兩邊都還沒跟上。
延伸閱讀
技術跑得太快,法律追得太慢
說到底,這不是一個關於AI的技術問題,而是一個關於權力的問題。
當一個17歲的台灣高中生,可以用開源模型在五分鐘內生成同學的裸照,而受害者要花五年才能打一場不知道會不會贏的官司——這不是技術中立,這是權力不對等。
歐盟的禁令值得掌聲,但它也暴露了一個現實:法律的管轄權,永遠追不上網路的無國界。
香港和台灣的讀者,我們不能只是等。因為下一個受害者,可能就是你的女兒、你的姊妹、你的同事,或者你自己。
你覺得,香港和台灣應該跟隨歐盟立法禁止AI深偽嗎?還是你認為這只會限制創作自由?留言告訴我們你的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