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AI可以取代你的工作,但唔可以取代你嘅飯碗。」
這不是口號,這是中國內地法院最新的判決方向。當全球企業爭相用「AI轉型」四個字包裝裁員潮,中國法院卻劃出一條紅線:僱主不能單純因為AI能取代某個職位,就將員工掃地出門。 同一時間,美國勞工面對的現實是什麼?答案是:沒有任何同類保障。
一邊有法院,一邊只有CEO的電郵
先講清楚事實。中國法院近期在多宗勞動爭議中確立立場——企業以「AI已可替代」為由解僱員工,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,須負賠償責任。背後邏輯很簡單:技術升級是企業的商業選擇,但商業選擇的風險,不能單方面轉嫁到勞工身上。
鏡頭轉到美國。Uber、GitLab等至少17間企業已公開承認進行與AI相關的裁員。微軟宣布裁減4,800個職位,官方說法是「AI正在改變工作的方式」。Meta行政總裁朱克伯格曾有一個大膽計劃——用AI取代部分員工,結果如何?《Fortune》的報道直接用了「imploded」(崩潰)這個字。
最諷刺的是,有企業裁員之後已經開始後悔。《Business Insider》整理的多宗個案顯示,部分僱主發現AI根本未準備好接手,被裁的員工已經回不了頭,留下的團隊做到爆煲。
香港與台灣:我們站在哪一邊?
香港讀者可能會想:關我咩事?答案是關得好緊要。
香港沒有內地那套成文的勞動合同法體系,僱主解僱員工的門檻本來就低,只需符合僱傭合約與《僱傭條例》的最低要求。換句話說,如果香港僱主說「AI做得到,唔需要你」,法律上幾乎沒有阻擋空間。 台灣情況稍好,《勞動基準法》對解僱有「最後手段性原則」,理論上僱主必須證明別無他法,但實務上「業務緊縮」四個字往往就足以過關,而AI轉型算不算「業務緊縮」,至今沒有明確判例。
於是出現一個荒謬的畫面:中國內地法院在為勞工劃紅線,矽谷CEO在股東會上大談AI效率,而香港和台灣的打工仔,兩邊的保障都沾不到。
企業裁員,是為了養一個未work的AI
更值得香港與台灣讀者警惕的,是這波裁員的資金流向。
《Futurism》等媒體的調查指出,多間企業裁員的真正原因,是把省下的人力成本投入AI項目——而這些AI項目,很多根本未證明能賺錢。也就是說,你不是被AI取代,你是被一個未work的AI取代。 你的人工,變成了公司賭未來的籌碼。
這對香港的中小企打工仔尤其殘酷。香港企業普遍現金流緊絀,一旦管理層決定「跟風AI化」,最直接的成本削減手段就是裁員。而台灣的科技供應鏈從業員,面對的是另一種壓力——客戶要求導入AI、壓縮報價,最終壓力層層下移到最基層的人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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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追不上,還是根本不想追?
中國法院的判決,揭示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:當技術變革的速度遠超法律修訂的速度,勞工只能靠個別判決去撈保障,而這些保障往往滯後於現實。
美國沒有同類保護,不是因為美國想不到,而是因為勞工法規的修訂在政治上是燙手山芋。香港和台灣同樣面對這個困局——立法會和立法院討論AI發展的聲音很多,討論AI裁員保障的聲音,接近零。
有人會說:市場經濟,企業有權決定怎樣經營。但當「AI」成為一個萬能藉口,掩蓋管理失誤、財務壓力甚至單純的股價操作時,被犧牲的永遠是最沒有議價能力的那一群人。
中國法院的判決未必完美——它可能令企業更傾向用外判、兼職去規避風險,反而令勞工處境更差。但它至少提出了一個問題:AI帶來的效率紅利,應該由誰來承受代價?
香港和台灣的打工仔,你覺得自己需要一條這樣的紅線嗎?還是你認為,市場自然會調節,輸家就是輸家?留言講下你的看法——因為這一條線,可能決定你下一個飯碗還在不在。